项目管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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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知识产权对策、成果管理及合作权益分配

时间:2020年01月16日 来源:华中科技大学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实验室

本项目所聚焦的大维智能共生无线通信基础理论与技术研究将为领域内共性技术及重大科研成果的研发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后续大维智能无线通信相关设备及平台的研制和产业化应用提供理论与技术储备,对我国无线通信与网络技术创新能力的整体提升产生深远的影响。本项目严格遵照《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等国家科技成果相关规定,制定如下知识产权对策、成果管理办法及合作权益分配方案:

知识产权对策:开展周密的知识产权调研,聘请知识产权专项法律顾问,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具体而言,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和国内外主流机构紧密联系,把握大维智能共生无线通信关键技术与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充分调研与本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标准专利等,对在项目研发期间所取得的科技成果申请专利保护,并在制订标准协议时尽可能地采用本项目所产生的研究成果。在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同时,采用专利交叉许可模式,最大限度地减少知识产权费用支出,降低整个项目的知识产权风险;采用国际/国内合作和组建产业联盟等方式,争取能有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被国际标准采纳,以提升我国移动通信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成果管理:根据成果性质及展现形式,将成果划分为原创理论类、关键技术类、演示系统与原理验证平台类、原型样机与仪器设备类等。基于上述分类,制定细化到各课题、各单位的年度计划及预期成果形成任务,项目执行期间密切跟踪各课题的成果形成情况,并评估已产出成果的水平、应用效果和市场前景。按课题建立成果库,由课题承担单位整理、汇总所负责课题的进展与成果信息并在各单位之间充分共享,以促进各单位间的相互交流并灵活调控整体研究进度。

合作权益分配:本项目的合作权益分配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联合申报协议相关条款执行。具体而言,项目执行前已有的科技成果归原完成方所有,不因共同申请项目而改变;双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独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发表论文、申请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完成方所有;双方合作完成的科技成果和技术秘密归双方共同所有,各方均有独立使用的权利,任何一方未经其他各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科技成果与技术秘密。